最近,寧波市發生了一起國內罕見的品牌意外事件———余姚一家知名企業,因所持商標注冊證日期存在差錯,致使企業商標續展延誤,企業賴以生存的主打品牌消亡。
商標苦心經營20多年
“為了這個商標,我們已苦心經營20多年了!”昨天,這家企業的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。
這家企業名為余姚造紙廠,原為老牌國營企業,成立于1958年,現已改制。從上個世紀80年代初期開始,該企業向國家商標局成功申注“水簾(文字加圖形)”商標,此后,把該商標使用在其主導產品———玻璃紙上。經過20多年的苦心經營,現在的余姚造紙廠在玻璃紙這一特殊的產品領域里已享有盛譽,許多客商就瞅準了“水簾”這個品牌來訂購玻璃紙。去年,余姚造紙廠年營業額達到8000多萬元。
申報知名商標時意外獲悉商標死亡
今年上半年,余姚造紙廠決心進一步做大“水簾”品牌,著手申報寧波市知名商標。沒想到,就在企業通過工商部門相關程序提出申報的過程中,相關人員通過電腦查詢卻發現,“水簾”商標竟已經消亡。而這意味著,20多年苦心經營所構建起來的品牌將喪失,企業可能再也不能賣“水簾”牌玻璃紙了!
“商標是不是忘記續展?”懸念油然而生。“早在2004年商標快到期的時候,我們就已依法提出續展申請了。怎么會這樣?”余姚造紙廠的有關負責人困惑不解。
商標注冊證上的日期竟然錯了
帶著滿肚子的疑惑,該企業找到了寧波市企業品牌保護協會。最后,他們在寧波天一商標事務有限公司的商標檔案里,終于找到了“水簾”商標消亡的原因。原來,早在1993年“水簾”商標首次到期并通過申請續展獲得商標期滿后新資格時,按程序“水簾”商標的相關檔案被輸入電腦庫,當時確定商標的有效期為1993年12月15日至2003年12月14日。然而,在發給余姚造紙廠的商標注冊證上,商標有效期多打印了一年,為2004年12月14日到期。
商標法規定,商標10年有效期滿之時,續展期為商標到期之日前6個月,寬展期為商標到期之日的后6個月。在這種情況下,余姚造紙廠依照商標注冊證上的時間于2004年8月提起了續展申請,以為定可續展成功。哪料國家商標局在收到該申請后,經電腦查詢,卻認為“水簾”商標甚至已超過寬展期,余姚造紙廠的續展申請未被核準。
此事已引起國家商標局重視
在了解事件的前因后果后,余姚造紙廠感到非常無辜和著急。為了挽救“水簾”品牌,寧波市企業品牌保護協會伸出援手。在他們的支持下,天一商標事務有限公司三次派人專程赴北京協調。所幸的是,“水簾”商標消亡之后,至今仍無人申注商標。
目前,余姚造紙廠“水簾”商標意外消亡一事已引起國家商標局的高度重視,正商議如何救活“水簾”商標。